一、檢查與調整鍋爐水位 根據鍋爐水位表調整水位,當鍋爐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時應進水,當高于水位計時則打開排污閥放水,使水位達到規定的正常水位。 鍋爐首次(冷爐)上水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。
因為鍋爐點火后,鍋水受熱膨脹,甚至超過安全水位線。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時,應通過排污來調整水位。 對照兩組水位表反映的水位是否一致,必須將其排除。
水位表若與水位表柱相連,則應檢查水表柱連管的閥門是否開通。若水位表玻璃管有污染,清晰度差,必須加以清洗或更新。
二、排污試驗 運行前鍋爐應對排污閥門做試驗,確認良好后將閥門完全關閉,并注意不能有滲漏.
三、壓力表檢查 檢查所用壓力表指針的位置,在無壓力時,有限止釘的壓力表指針應在限止釘處,有限止釘的壓力表,指針離零位的數值不應超過壓力表規定的允許誤差。不符合要求應及時更換。并注意壓力表聯管上的旋塞在開啟位置。
四、給水系統的檢查 檢查儲水罐內的水量是否充足,給水管路及閥門是否暢通。進行手動及自動給水作試驗,確認其性能良好,動作正確。
五、爐內通風換氣 將煙道閘板打開,進行通風換氣,有引風機的應先啟動引水機進行換氣。若自然換及煙道較長多彎,換氣時間一般不少于lOmin;用機械引風換氣,一般不少于5min。
六、檢查燃料及通風設備 檢查全部爐排片傳動部分的狀況,要完整無損,轉動正常。液體燃料應檢查油罐讎量,氣體燃料應檢查氣體儲量,同時確認油量及氣壓正常。
對燃料管路、過濾網、燃料泵的狀態,管路上閥門的開閉均應進行檢查,確保沒有常。 啟動油加熱器,使油保持適當的溫度。檢查調節閥的開閉是否符合要求。
確認偵位報警器能正常動作。檢查火焰監測器的受光面及保護鏡是否清晰透明。各連鎖系統的限制是否正常。
七、自動控制裝置檢查 合上電源開關,由電源指示燈確認控制盤是否接通。檢查作為介質(空氣、油、弋;的管路及燃料管路上的各閥門開閉狀態,確認它們無泄漏和異常。
檢查水位檢測裝置,在規定的最高及最低水位限處,能否正確地停止水泵和啟毒泵。檢查調節閥的開閉是否符合要求。
確認低水位報警器能正確動作。 檢查火焰監測器的受光面及保護鏡是否清晰透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