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,新疆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每度電0.39元。 降價后,新疆居民生活電價水平與全國其他省區比較,排在全國倒數第二位,僅比青海省略高。 此項措施預計每年可為全疆城鄉居民減少電費支出約13億元,平均每戶家庭每年減少電費支出約190元。 今日,烏魯木齊晚報記者從自治區電氣化新疆協調推進辦公室獲悉,自治區統一城鄉居民用電同網同價,是新疆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,也是電氣化新疆的重要內容。 2016年,自治區黨委、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疆全社會用電同網同價電價改革工作,明確提出,今年先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水平,今后逐步實施全疆各類用電同網同價。 此前,自治區各地(州、市)居民生活電價水平為每度電0.455元-0.625元。其中,最低為奎屯市,最高為塔城地區。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平均銷售電價為每度電0.5534元,排在全國第12位,處于較高水平,較最低的青海省(每度電0.3771元)高出43%。 今年7月1日起,自治區統一各地(州、市)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,到戶終端電價為每度電0.39元(用戶同電網公司結算電價為每度電0.39元,不另加任何附加費用),平均每度電降低了0.1634元,預計每年可為全疆城鄉居民減少電費支出約13億元,平均每戶家庭每年減少電費支出約190元。 各地(州、市)均有降幅,降幅在每度電0.065元-0.235元不等,降幅較大的地州分別為塔城地區每度電降低0.18元-0.235元,喀什和克州每度電降低0.21元,吐魯番地區每度電降低0.196元。 2015年,自治區實施工商用電同價,每年可為工商企業降低電費支出8.12億元。如今,實施全疆城鄉居民用電同網同價,是自治區電氣化新疆工作推進惠民生的又一重大舉措,對促進新疆社會經濟發展、民生改善及長治久安都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。
烏魯木齊市居民用電每度電便宜了0.138元
自治區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每度電0.39元,烏魯木齊城市和農村居民皆受益。
今日,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,烏魯木齊城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每度電0.528元,農村居民生活用電為每度電0.546元。
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統一為每度電0.39元后,烏魯木齊市城市居民生活用電每度電減少0.138元,農村居民生活用電每度電減少0.156元。
根據自治區的安排,實現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同價后,大幅度降低居民用能成本,擴大疆內電力市場電能消納,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電力供需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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